城市:
成考系统:

关注公众号

服务时间08:00-24:00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免费课程/题库

微信扫一扫

关闭
所在位置:福建成考网 > 地市 > 南平 > 南平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南平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分享圈:你录取了吗?>>>
2018-05-21 17:41:26 来源:其它
福建成考视频号
作者:毛老师
各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市属幼儿园:

2014年,南平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闽财教〔2014〕26号)精神,制定了《南平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南财教〔2014〕14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 2020年)》《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闽财教〔2016〕13号)《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16〕47号)要求,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将修订后的《南平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平市教育局 南平市财政局

2017年9月8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南平市教育局、财政局

南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印发

南平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精神,按照《福建省财政局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闽财教〔2014〕26号)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闽财教〔2016〕13号)《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16〕47号)的要求,结合南平市实际,修订本细则。

第二条 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以下简称“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第二章 资助范围、对象和比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园、班和特殊教育学校学前班)及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第四条 明确资助对象。南平市学前教育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学籍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即就读上述第三条所列幼儿园的小、中、大班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第五条 实行差异比例。为实现学前教育资助区域均衡,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应助尽助,南平市幼儿资助比例按在园幼儿人数的3%~5%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城乡低保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残疾幼儿(以下简称四类兜底对象)必须兜底资助,不受比例限制,幼儿园可如实上报困难幼儿人数。

各县(市、区)对本辖区内的城乡幼儿园实行差异比例,即农村幼儿园可以高于本辖区控制比例,城市幼儿园可低于本辖区控制比例。也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但是必须结合当地实际,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章 资助条件、困难类别和标准

第六条 确保精准资助。各幼儿园应控制在规定人数比例内,对申请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评审。评审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困难类别:

第一类:(1)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2)城乡低保家庭幼儿;(3)特困救助供养幼儿;(4)孤儿或残疾幼儿;(5)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第二类: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即(6)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的幼儿;(7)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的幼儿;(8)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幼儿;(9)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幼儿;(10)经济困难单亲家庭的幼儿;(11)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幼儿;(12)父母是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幼儿等。

在具体确定资助对象时,对第一类和原中央苏区、农村贫困地区的第二类幼儿予以优先资助。

第七条 确定资助标准。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补助标准为第一类幼儿每生每学期1000元,第二类幼儿每生每学期500元,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

第四章 助学金申请、评定和审核

第八条 实现主动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城乡低保家庭幼儿、残疾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等四类兜底对象无需申请即可享受最高档的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各幼儿园必须通过“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确保“应助尽助,一个不落”。

第九条 坚持评审原则。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按学期申请、评定和发放。评定及发放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助学金申领操作流程和时间安排按闽财教〔2014〕26号文件执行。

第十条 规范实施步骤。组织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评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资助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和资助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1.宣传发动。在幼儿入学前和入学时,幼儿园资助管理中心通过有效途径向社会、家长公布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政策、资助流程等。宣传或家访时,应明确告知幼儿家长,持有红色扶贫手册、绿色低保证、残疾证、特困救助供养幼儿证明无需申请即可享受政府助学金,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享受政府助学金需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2.摸底家访。每学期开学前,幼儿园对片区内有入园需求的幼儿家庭进行摸底家访。家访时,幼儿园可以按“福建省学生资助信息化工作平台-学前教育资助模块”(以下简称资助平台)的“福建省学前教育家访记录表” (附件1)的内容采集家访信息。

3.提出申请。每学期注册时,除兜底对象外的其他受助幼儿的监护人必须向幼儿园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资助申请,并填写《福建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或由幼儿园资助管理人员在资助平台录入该幼儿相关信息后,输出《福建省学前教育资助金申请表》(存档用,需家长署名)。

4. 核实证件。兜底对象,由幼儿园资助管理中心“自上而下、上下结合”收集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园、城市或农村低保家庭幼儿、残疾幼儿、有民政部门证明的特困救助供养幼儿,分别填写《南平市XX学前教育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名单确认表》《南平市XX学前教育城市(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受助名单确认表》《南平市XX学前教育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受助名单确认表》《南平市XX学前教育残疾学生受助名单确认表》(附件3-6),报送主管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主管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送交或函寄相应县级扶贫部门、民政部门、残联审验确认盖章。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信息,由幼儿监护人提供村(居)委员会证明,报请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5.评审认定。各幼儿园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对摸底排查确定的四类兜底对象和提出申请的幼儿进行评审认定,并填写《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学校评审会议记录表》(附件7)。

6.主动公示。幼儿园评审认定后,幼儿园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填写《南平市XX幼儿园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受助名单公示》(附件8),将拟上报主管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受助幼儿信息在幼儿园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将公示结论写入公示名单上并拍照归档。

7.上报数据。幼儿园应当通过资助平台报至主管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每学期开学次月第一周,幼儿园资助管理中心从资助平台下载受助幼儿信息,填写《南平市XX学校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附件9),分别以电子表格形式和纸质形式(一式两份,幼儿园和主管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各存一份)寄发主管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8.送审材料。各幼儿园必须将受助幼儿的明细表、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家访记录表、公示结论等相关材料报送主管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

9.资助台账。学生资助工作阳光运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南平市XX学校学前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台账》(附件10)形式,建立学生资助工作台账,便于相关部门对学生资助执行情况的核查和监督。

10.材料归档。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幼儿资助档案,按照《福建省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闽教学〔2014〕19号)和《南平市学前教育学生资助工作档案资料清单》(附件11)要求,科学、合理做好资助材料建档归整工作,将政府助学金汇总统计表、明细表、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家访记录表、评审结果、公示情况、发放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学期建档备查。其中受助情况汇总统计表和受助幼儿明细表一式两份,幼儿园和同级资助管理中心各存档一份。幼儿园受助幼儿明细表、公示名单、资金发放表等有关表册必须经过园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一条 每年3月底、10月底前,幼儿园按实际受助幼儿填写《南平市X学年X季学期学前教育受助学生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13)和《南平市X学年X季学期学前教育校内经费资助情况统计表》报送主管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十二条 每年4月15、11月1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将上学期《X学年X季学期福建省南平市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统计表(附件14)(由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填报)》报送南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第五章 助学金拨付、发放和结算

第十三条 资金管理模式。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所需资金,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确定的补助比例,由省与设区市财政6:4的比例、省与县(市、区)财政8:2的比例共同分担。

第十四条 做好资金预算。主管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辖属幼儿园上报材料审核确认后,做好本学期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预算,报请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 实行专账管理。各幼儿园应设立资助专账,做政府助学金专款专用。如因受助人数减少形成的结余资金,结转下一学期继续使用,不得用于抵顶本级应承担资金。

第十六条 各幼儿园按照确定的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为受助幼儿核减相关费用,并由受助幼儿家长签字备案。对已缴费的受助幼儿,幼儿园要在收到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15个工作日内,退还受助幼儿家长。

第十七条 市、县财政部门在收到省级专项资金后,在15日内将省级专项资金连同本级财政应承担资金拨付至同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管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学期将政府助学金足额拨付幼儿园。每年底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根据市、县实际发放情况予以结算。

第六章 资助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 落实主体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幼儿园园长(小学附设学前班所在学校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专门机构,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并保障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等方面待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16〕142号)文件精神,结合资助实际工作,每周每人减免4~6课时的工作量。

第十九条 实行动态管理。各幼儿园要加强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资助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资助信息真实可靠。

第二十条 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把学前教育资助作为教育督导和办园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与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于截留、挤占或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各幼儿园应从事业收入中按3%-5%的比例提取资金,专项用于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收费、特殊困难补助和应急特困救助等。

第二十二条 各县(市、区)要出台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面向学前教育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帮助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公平接受学前教育。  

成考倒计时

182

立刻定制专属提升方案

获取方案 OR 点我咨询 点我关注 点我加群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隐私条款》

个人信息授权与保护声明

关闭

鉴于网络的特性,本网站将无可避免地与您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互动关系,故特此说明本网站对用户个人信息所采取的收集、使用和保护政策,请您务必仔细阅读:


信息收集范围

我们根据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仅收集为您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信息。包括:

1、您在使用我们服务时主动提供的信息

(1)您在网站上报名填写的姓名、电话、住址、微信/QQ、备注等信息,包括辅导报名、等网站所有可填写的页面及板块。

(2)您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供的姓名、电话、住址、微信/QQ、备注等信息。

(3)您在使用网上咨询服务所提供的姓名、电话、住址、微信/QQ、备注等信息。

(4)您参与我们线上活动时填写的调查问卷中可能包含您的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

我们的部分服务可能需要您提供特定的个人敏感信息来实现特定功能。

若您选择不提供该类信息,则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服务中的特定功能,但不影响您使用服务中的其他功能。

若您主动提供您的个人敏感信息,即表示您同意我们按本政策所述目的和方式来处理您的个人敏感信息。

本次报名数据服务由本网站提供,本网站不承担由于内容的不一致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报名结果以最终辅导报名系统为准。


信息使用用途

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与用户的约定,将收集的信息用于以下用途。若我们超出以下用途使用您的信息,我们将再次向您进行说明,并征得您的同意。

1、通过微信、电话形式建立沟通,向您提供学历咨询服务。

2、满足您的个性化需求。例如,学历途径规划、学历评估等。

3、项目开发和服务优化。例如,通过您的咨询问题及服务过程中您的建议等,优化我们的服务。

4、向您推荐您可能感兴趣的学校、资讯等。

5、学校推荐。例如,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要求以您所具备的条件向您推荐合适的院校。

为了让您有更好的体验、改善我们的服务或经您同意的其他用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们可能将通过某些服务所收集的信息用于我们的其他服务。例如,将您在使用我们某项服务时的信息,用于另一项服务中向您展示个性化的内容或广告、用于用户研究分析与统计等服务。


信息保护

我们仅在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期间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

本网站将对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的管理及保护,本网站将使用相应的技术,防止您的个人资料丢失、被盗用或遭篡改。

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本网站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

由于您将用户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政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情况时本网站亦毋需承担任何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

本网站将建立和维持一合理的程序,以保护未成年人个人资料的保密性及安全性。本网站郑重声明:任何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参加网上活动应事先得到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可经查证的同意。若您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当您对您所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有相关疑问时,请通过与我们联系。


适用范围

我们的所有服务均适用本政策。但某些服务有其特定的隐私指引/声明,该特定隐私指引/声明更具体地说明我们在该服务中如何处理您的信息。如本政策与特定服务的隐私指引/声明有不一致之处,请以该特定隐私指引/声明为准。

您必须完全同意以上协议才能使用本网站的在线报名服务。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其它
本文关键词:
本文地址:http://www.fjckw.org/show-67-1769-1.html

福建成考网申明: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教育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方式:邮件429504262@qq.com

上一篇:南平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实施细则

下一篇:省招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就2018年我省普通高考有关报名情况答记者问

课程相关图片

2022年成考VIP直播班

讲师:李老师、陈老师、刘老师

特色:名师辅导3阶段系统教学,4项纸质版配套资料赠送,实力考证

立即报名 班级详情>>
新用户注册即送500培训券。 注:1积分=1培训券 立即注册
培训券
课程名称 课程 讲师 查看课程
教你如何零基础通关成人高考 陈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2023年成考考前一个月备考规划(下) 陈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2023年成考考前一个月备考规划(上) 陈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2021年福建成人高考高起点《历史地理》考情分析 张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2021年福建成人高考高起点《数学》考情分析 周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2021年福建成人高考高起点《英语》考情分析 何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2021年福建成人高考高起点《语文》考情分析 缪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课程相关图片

2022年成考全科精讲班

讲师:李老师、陈老师、刘老师

特色:名师辅导3阶段系统教学,4项纸质版配套资料赠送,实力考证

立即报名 班级详情>>
新用户注册即送500培训券。 注:1积分=1培训券 立即注册
培训券
课程名称 课程 讲师 查看课程
专升本(法学类)直播班 蒋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高起专保障班课程 蒋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专升本(农学类)直播班 蒋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高起专直播班 蒋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专升本(艺术类)直播班 蒋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专升本(经管类、理工类)直播班 蒋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专升本保障班课程 蒋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优质老师授课

专业教学体系

高性价比课程

7天保障畅学无忧

福建成考网选课中心

【成考课程学习中心】

在线模拟答题 我的课程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免费领取说明

1、培训券可兑换一门视频课程。

2、下载注册APP即可获得400培训券,签到、发帖讨论也可获取培训券。

3、鼓励学习,在线学习也可积累培训券。

4、兑换的课程与购买的为相同课程。

5、课程可在APP或者小程序进行学习。

福建成人高考提升便捷服务

【2024年成考考试】

距2024福建成考考试:预计

10/19/2024

24年预报名入口 福建成人高考资讯

【祝各位考生都能取得好成绩!】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